我校4名学生获得“阳光育人”计划资助
发布时间: 2008-07-03    |   作者:

6月28日上午,“阳光育人”计划第二期签约仪式在市政协举行。

“阳光育人”计划是2007年4月由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市少数民族联合会、上海市协进教育培训中心共同发起的一项公益活动,旨在帮助上海高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理想的人生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优秀人才。

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及我校的刘大为、余川鹏、王一鸿、张洋等10名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的学生将连续三年受到资助且分别与一名导师和一名助理导师结对,接受他们的帮助和指导。10名导师和10名助理导师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优秀人士及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志愿者。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钱景林、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杨奇庆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并讲话,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会长火恩杰主持签约仪式。



我校4名学生获得“阳光育人”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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